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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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14:52:08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0月20日)】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0月20日)】
问: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卖掉时需要交什么税吗?文件规定是什么呢?
答:
1.流通股: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5目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字[1998]61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个人转让限售股同样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等相关规定,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并且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3.既有流通股又有限售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
4.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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