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13:43:38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1月6日)】
问:
企业卖机器人并负责安装,单独开具安装的发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合同要分开签吗?具体文件号?
答:
需分情况处理:
1.如果销售非自产的机器人并负责安装,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需要分别签订合同才能避免被税务机关判定为混合销售。分别签订合同,安装业务的税率为9%。
2. 如果销售自产机器人并负责安装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因此即使不分别签订合同,也仍应开具安装业务发票,税率为9%。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对安装服务部分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3%征收率纳税,同时不得抵扣与该项安装服务有关的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