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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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09:02:56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月14日)】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月14日)】
问: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0元转让,但公司净资产很高,如何确定转让收入?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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