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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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09:27:42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月26日)】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1月26日)】
问:按照单位的制度,工资30万元是由年终奖15万元和月工资15万元组成,申报时可否按年终奖14万元加工资16万元申报?
答: 
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者单独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将年终奖的一部分金额并入综合所得,将剩余部分单独按照年终奖进行申报,相当于同时采取了两种申报方式,与政策相悖。
注意:由于软件中没有限制,实务中部分企业将年终奖的部分金额以工资的名义在综合所得进行申报,年终奖的剩余金额以年终奖的名义单独申报,有一定的税收风险,建议规范操作。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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