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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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10:52:31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2月4日)】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2月4日)】
问:无据支付的金额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中《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其他项中调增吗?
答:
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已经入账的,在汇算清缴前应取得发票而无法取得的,不用进行账务调整;相应的成本费用需要在A105000表13-29行对应项目中调整,若没有对应项目的可以填写的,可以在30行进行纳税调增,待后期实际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到所属年度扣除,但是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填写30行时,账载金额填写您会计上确认的未取得发票金额,税收金额填写0即可。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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