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2018-09-18 13:58:47
专项资金审计应避免三种情况
专项资金审计应避免三种情况
  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应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能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审计人员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应避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注重财务资料审计,忽视实际项目调查。只对被审计单位的专项资金收支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查看,忽视了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即使到实地查看工程,也是走马观花,没有认真核实材料实际用量与账面决算数是否一致等,更没有对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注重账面收支审计,忽视资金流向核查。只是注重查看账面收支情况是否合理、合法、合规,而忽视对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被审计单位为了应对审计,可能会出现不真实反映收支的情况,上述问题在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单上面会清楚的显示出来,只要加大审核力度,弄虚作假的现象便一目了然。
  三、注重资金拨付审计,忽视项目立项论证。审计中只是看资金是否全部从立项单位支出,全部支出即视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被挤占、挪用。忽视了对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没有发现一些项目由于缺乏对当地经济社会等现实环境的可行性论证,造成很多项目立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大,从而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辽宁华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华晟花园32号楼3单元602。 2、大连市开发区发展大厦766。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6016642号. Build Id:kili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