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7 13:38:25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7月27日)】
问:2019年我单位员工工资薪金为10.8万元,劳务报酬、稿酬、持许权使用费均为0。附加扣除只有子女教育支出12000元/年。社保费扣除为7仟多/年。像他这种情况是否超过6万十1.2万十0.7万=7.9万元(即超过7.9万元的部分就应该交个税吧?)
答:可以从全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部分有五种:免征额6万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险和税收递延型养老险);捐赠。如果此人没有其他扣除和捐赠,则可以按照您的计算结果来算应纳税所得额,但建议先和纳税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