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2645791、84612365、15942882509 35053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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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16:01:44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8月9日)】
 【中喜财税专家每日一题(8月9日)】
问:开具的红字信息表当月未做进项税额转出,报税系统也没有提示,后面可以做进项转出吗?

答:建议不要采取在以后所属期转出进项税额的办法,而是对当期申报表做更正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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